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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中的分包队伍管理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15 13:10:10

  [摘 要] 基础建设投资步伐的加快,给石油石化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较少的情况下,如何管好用好技术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作者从实践的经验出发,就项目管理中的分包队伍选择、过程监督管理、双赢管理、人性管理等提出思考和探索。项目经理博客

  在石油化工施工中,分包已成为项目施工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但现行分包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总包商的问题:项目管理中以包代管现象时有发生;总包商对分包队伍的选择随意性较大,资质审查不严,门槛不高;二是分包队伍自身问题:分包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工人成份复杂且安全意识差、质量意识淡薄,组织比较松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伍战斗力特别是攻坚能力比较弱。

  针对以上情况核问题,笔者以多年的项目管理经验,谈谈自己对如何对分包队伍加强管理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把好分包队伍选择关

  1.建设工程分包和转包

  建设工程分包,指总承包人或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任务的部分工作再分包给他人完成的行为。 建设工程可以分包,但是必须依法进行,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3)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任务。(4)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进行分包。(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量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另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2.严格把握门槛,精选有资质的分包队伍

  在石油化工分包队伍资质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在主要是有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承包分三个等级,劳务分包按专业分二个等级。总承包施工企业要对拟使用的分包队伍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并通过几个项目的合作、考察建立起自己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一旦接到工程,根据工作内容在合格分包方名录里挑选队伍进行分包投标,要杜绝在选择队伍上搞个人说了算,靠人情,拉关系,更不能以行贿受贿形式承接工程,要通过公开化的投标报价渠道,公平的竞争机制,根据投标结果择优选择分包队伍。

  分包队伍能力与工程匹配,不要产生转包现象。在邀请分包队伍进行投标或根据投标情况进行授标时,要充分考虑到分包队伍的实际施工能力,要对其管理人员、作业骨干力量具体数量有一定的掌握,并参考其正在施工的工程进展情况、劳动力使用情况,评价其有没有能力再承接工程,以杜绝其转包。

  二、强化过程监管,严禁以包代管

  1.把分包队伍纳入总包商体系管理

  现行石油化工行业总承包一级以上的企业基本上有自己的内控体系,ISO9000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总包商要在现场管理中把分包队伍的管理融入到自己的体系管理之中,体系管理中组织机构设立时,把分包队伍作为作业队或班组,质量手册和HSE作业指导书要及时下发到分包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2.加强分包队伍的现场管理

  分包队伍员工大多为农民工,纪律松散,现场意识很差,为了节约成本,其施工所使用的班房、机具、劳保、现场标识等能省就省。所以总包商要规范分包商现场形象,所有进驻现场的班房、工具房、焊机房等要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在施工现场中做到劳保统一、胸卡统一,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逐渐将分包队伍纳入到项目部日常管理、服务范畴,要利用各种形式把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向分包队伍延伸。

  3.严格执行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度

  总包商对分包商进行工程进度控制主要依据是合同工期。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与分包负责人用书面形式签订工期合同,合同工期必须在总工期的基础上提前10~l5%:合同中必须要求分包负责人提供详细的、可考察到的在施工关键阶段,施工人员来源的具体组织措施和手段;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期提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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