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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舆情危机的应对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4-21 19:39:15

  近年来,公路行业多次被公众所关注的事件中,很大一部分由施工企业引发。不可否认,在众多对公路行业不利的新闻中,有失实的报道,但也有因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恶劣影响。所以说,公路的施工单位更应当学会对突发事件的应对。

  施工企业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流动性大,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多,施工环境、工作条件差,涉及工种、交叉作业多等特点,造成安全隐患层出不穷,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成为安全生产五大重点行业之一。加之,近年来,国家工程建设规模巨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职工安全教育未能及时跟上,导致工程项目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之而来的便是新闻媒体报道,企业信誉、形象受损乃至生存危机。

  有关施工企业的重大、特大恶性事故,严重制约了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施工企业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应对新闻媒体预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抢救受伤人员,撤离疏散人员,迅速采取措施,阻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到最小,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决定应由哪个层次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若是由外部重大事件引起或重要性极高的,应由企业主要领导处理;若是现场发生的局部隐患,通过检测和确认后,应及时将其化解或缩小化。

  施工企业要做好安全质量危险源和要害因素的辨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回填土有机质含量过高,某批材料未按时到货,脚手架存在质量问题或搭设不符合要求,突然性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导致项目目标的实现产生困难。应急预案必须加强对人为危机源的防止、发现和处理,加强对各种非人为危机源的预测。

  应急救援五项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建筑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充分准备,科学救援”原则。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条块结合,网格管理”原则。继续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动态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全方位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协同应对能力。

  突发事件发生后,施工企业在积极展开营救的同时,要迅速启动应对新闻媒体预案,明确传播所需要的媒介,明确媒介传播的对象,抢占信息源,避免媒介传播中错误信息的发布。要与广大公众全面沟通,针对企业形象的受损程度开展相应公关活动,以最大程度减少危机对项目声誉的破坏。恢复正常状态的公关活动。企业平时应注意累积项目沟通资源,与公众和媒体建立良好关系,要在平时资助一些公益活动,积极建构公益形象,在社会大众以及政府中树立正面的形象,以便项目发生突发事件时取得公众同情和支持,占据有利地位。

  一般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由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属地政府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统一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较大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要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在中国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迅速崛起的时代,包括建筑业在内的中国企业正处于更具攻击性的竞争对手和更为复杂多变的媒体环境中,当“突发事件”来临时,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媒体的报道、面对大众的质疑,如何将有可能演变为企业“危机”的“突发事件”消弭于无形、化解于无物,成为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企业的种种突发事件,经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报道披露,往往会引发“突发危机”,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公信度和品牌美誉度。施工企业惧怕新闻媒体的“曝光”,所以必须在企业和媒体之间,设立重重“防线”,防止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等不利于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利于企业品牌建设的消息泄露,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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