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成本费用 >> 正文
浅谈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作者:未知 来源:建筑论文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4-13 20:21:10

  摘要: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作为市政设施建设中的工程造价管理也很重要。

  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它是搞活本地区经济,改善城市居住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基本条件。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创造良好的外资投资环境,已成为我市乃至全国各地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作为城为城市构成骨架的市政设施工程,一般都是非赢利性的,它建成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只能是产生社会效益。市政设施工程的本身特点决定了它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国家的投入和地方的资金筹措,而这些资金的投入与城市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相比是有限的,因此,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市政建设者必须努力和追求的方向。

  一、实现市政项目造价全过程管理

  由于市政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工程预、结算审核方面的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随着市政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这就需要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二、搞好市政项目前期造价管理的工作

  市政项目前期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以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手段,积极影响和有效控制设计和施工等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前期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多角度决策,科学决策,合理编制投资估算,形成投资最高限额。市政工程一次性投资大,又属公益性项目,其实施的好坏对日常生活要产生较大的影响,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一定要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广泛调查研究,进行多方案比选,筛选出技术先进、功能可靠、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

  (二)提高初步设计概算的精确度,使之成为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依据,是对投资估算的第一次细化。设计单位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设计人员和工程经济人员要密切配合,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做好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力争用最低成本,实现工程项目的必要功能。

  (三)规划先行,为市政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四)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同时,做好市政项目的储备工作。

  (五)实行设计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进限额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竞争,能促进设计单位自觉按设计要求提交实用、安全、经济的设计方案。在评标过程中,引入价值工程分析方法,按各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分配,可选择出最优设计方案,有利于工程投资的控制。同时,应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设计,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额进行设计,以使总投资不断突破。

  三、加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在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工程预、结算审核方面的控制及管理可分为三个阶段:招标管理阶段、施工管理阶段和结算阶段。在招投标管理阶段中,招标文件应对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定额及费用的取定、增加工程的结算方式等有明确规定。项目实施阶段,必须要按照合同办事,树立法律意识,做好各项资料的记录和收集工作,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拟订,一定要在严格性、逻辑性、操作性等方面多下功夫,文字准确,意义明晰,措辞严谨,尽量或不要有“隐患”,以减少后面的“扯皮”。

  四、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

  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造价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

  对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要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应指派工程造价管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