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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技术及实效分析
作者:佚名 来源:项目管理资源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4-9 12:24:37

  摘要: 建筑工地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建筑工程施工又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具有人员流动性大,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多,作业环境变化多,劳动繁重且体力消耗大等特点,因而危险性较大。

  从近几年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事故的原因来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周围环境影响所造成。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两不到位,两不落实”,即:安全教育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教育流于形式,造成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缺乏,特别是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对安全防护用品材质不检查、不试验,使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机械设备不及时进行检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蛮干之事时有发生,存有侥幸心理。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施工现场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员工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操作。面对当前建筑工地在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署,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督促、帮助建筑工地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这里就在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中,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技术及实效,提几点看法。

  一、不断更新知识,充分体现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安全监督人员首先必须先学法、懂法,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熟悉和正确运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理解标准的内涵,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不断学习,及时掌握。只有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执法者的形象,做到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在其位,谋其政,司其政,负其责”。

  二、不断提高安全监督水平,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在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思想上要有三个转变:从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为主向督促企业建立安全保证机制转变;从单纯抓施工单位管理向抓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转变;从平时一般监督检查逐步转变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进行监控检查,狠抓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充分调动施工建设参与各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以期提高安全监督的效果。

  我们在检查中应向深度(技术内涵的检查)和广度(不单纯对施工单位检查)上下功夫,使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一定要坚持按照“一个标准,两个到位,三个结合”的原则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两个到位:即对重要部位、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到位;三个结合:即日常检查与重点监督抽查、专项治理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复查结合(特别是对发出过整改指令单的工地);施工企业自查与施工企业、监督站联合检查相结合。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做到细、狠、准、实。

  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做到事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加强巡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事中抓控制。从管结果为管因素,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的预防控制。特别对“事故危险点”实施重点监控,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概率。我们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要做到四个字:细、狠、准、实。细: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心慈手软;准: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瞄准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认真查、从严抓,防患于未然;实: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要真实、齐全、及时。

  四、与时俱进,转变工作作风。

  监督人员在监督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即;态度要好,原则不放,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工作方法。我们要鼓励、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创优达标工作,又要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之形成一股合力,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安全监督检查的手段上,要把被动检查转变为主动的全过程动态抽查、巡查监督,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静态的事后管理变为在动态中控制管理,加强动态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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