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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程项目总承包和人才培养的建议
作者:何伯森 张… 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30 20:09:44
业主与CM经理协议书 业主与承包商协议书 核心文件 业主与建筑师协议书

  注: 1. A101用于总价合同,A111用于成本补偿合同;

  1. A121/CMc用于最高限定价格合同的情况,A131/CMc用于成本补偿合同。

  3. FIDIC在1999年出版的四本新版本中即有“施工合同条件”、“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可分别用于施工总承包、设计-建造总承包和全过程总承包。

  4. 推行工程总承包必须编制一套结合我国国情的高水平的合同范本。在学习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应该由有关部委组建一个“建设工程合同委员会”,聘请国内专家花3-5年时间编制一套系列的各类总承包和相关的合同文件。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我国目前的学会和协会还不具备组织这件工作条件和水平,似乎还是由政府来统筹规划和组织这项工作为宜。

  三、努力提高各类设计和施工企业的水平是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基础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设计和施工企业一直是分工明确的。在上万家设计院中有2500多家具有甲、乙级总承包资质,而上万家施工企业中也有1000多家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新的资质等级标准设置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笔者认为,资质只能证明过去的基础,设计企业对设计-建造总承包项目可以采用与施工企业联营承包或是采用将施工部分分包的方式,反之施工企业亦然,关键是企业应有一批通晓该类项目管理规程和合同条件的高水平的项目管理人才,才能提升对各类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

  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工作委员会的调查,被调查的设计单位的体制尚未彻底转变;工程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约有2/3的被调查单位没有设立项目控制部、采购部、施工管理部与试运行部,而只设立一个管工程总承包的二级机构;约有一半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资源的支持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和工作手册等,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落后。施工企业在过去大多只局限于施工总承包,在上述几个方面同样水平不高,因而推动总承包与项目管理必须从提高总体企业管理水平入手。

  四、通过联营体的方式,在总承包的实践中提高企业水平,探讨改革新途径

  由于国内企业多年来设计、施工分离、而EPC交钥匙和设计-建造总承包对这两个方向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均有很高的要求,因而通过联营体的方式承揽总承包项目,在实践中探讨改革新途径是一条可行的方法。

  1. 国内的相近专业领域的设计、施工企业成立具有总承包能力的联营集团的途径

  笔者认为,有战略发展眼光的企业家应着手研究如何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设计咨询—施工联营集团(以下简称联营集团)。联营的途径可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1) 由相近专业范畴,最好在同一地区的具有较强实力的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先制定两个单位联营的协议,写明双方之间优势互补的原则性条款,在投标各类设计/建造或交钥匙项目时,优先以对方为伙伴组成联营体去争取和实施项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协作式联营体(Cooperative JV)为基础,分工比较明确。不设立出资条款和盈亏分担条款,只出少量资金作为共设的协调组织机构的办公费用。联营体成员间业务往来采用内部协议方式。在项目联营过程中逐步磨合,探索更高层次的联营途径。

  (3) 如果在几个项目中采用上述方式比较成功,双方合作比较愉快,则可在新的项目联营中变为投资入股型,即一个项目由双方投资入股组成联营体( Equity JV ),共同经营,共担风险,按投资比例或协议分享利润并承担民事责任。

  (4)在上面两种方式下,经过几年的磨合期,便可成立正式的法人型联合企业集团,双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统一经营活动。

  2. 与国外企业组建联营体

  和国际上知名的外国公司组建联营体在国内外承包项目也是一种提高我国设计和施工企业水平的一条捷径。最重要的目的是在实践中学习他们实施总承包项目的理念、方法、程序和经验。在与外企组建联营体时要注意两点:

  1,要有“品牌”意识,从投标开始即应力争作为联营体伙伴(而不是分包商),以平等的身份参加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和实施,这样的“资历”才会被世行,亚行认可。

  2,着眼于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在联营体中一定要派外文水平高,能力强的人员在各个部门任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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